入籍申请 Citizenship Application
新入籍法C-6号法案的生效
现行的加拿大国籍法来自C-6号法案对旧版加拿大国籍法的改革。2017年法案第C-6条通过御批,正式成为新一代的加拿大国籍法。新旧入籍法的主要区别如下:
旧国籍法
- 永久居民必须在加拿大境内6年住满4年可以入籍
- 每年在境内至少居住183天
- 成为永久居民前的居住时间不可计算入内
- 有居住动机这一条款
- 14-64岁人士必须达到语言要求,并通过入籍考试
- 申请人必须自己达到语言要求
- 只有具有资质的律师、移民法顾问才可以协助入籍申请和填表(请参考谁可以帮助您申请入籍)
- 申请人需要履行赋税义务
新国籍法
2017年6月以下条款生效
- 有居住动机条款被废除
- 剥夺加拿大国籍只限于双国籍人士条款被废除
- 受抚育子女可以单独申请入籍
2017年10月以下条款生效
- 永久居民必须5年住满3年可以入籍
- 5年以内,登陆前在加拿大的合法拘留时间,每1天可以折算成半天
- 18-54岁的申请人有语言要求(小于18岁和大于54岁无语言要求)
- 5年内3年需要履行赋税义务
2017/2018年之间以下条款生效
- 赋予加拿大联邦法院剥夺国籍的资格
- 赋予移民官没收造假文件的资格
申请入籍的条件
18岁以上人士申请入籍必须在几个方面达到要求,包括:年龄、永久居民身份、居住时间、报税、语言能力、入籍考试、无违法犯罪行为。以下将逐一阐述:
- 年龄 - 18岁以上可以申请入籍
- 永久居民身份
- 必须是永久居民
- 并且永久居民身份不存在以下争议
- 永久居民身份因为移民或造假问题被调查
- 有遣送令
- PR身份具有为履行的条件限制
- 居住时间
- 申请之前,5年中住满1095天(3年)
- 境内居住的天数计算入内
- 成为永久居民之后的天数一比一计算,成为永久居民之前的天数,每2天算1天
- 报税义务 - 5年中的3年必须履行报税义务
- 语言能力(18-54岁申请人) – 具体请参考入籍英文考试
- 入籍考试(18-54岁申请人)- 具体参考入籍考试
- 无犯罪记录
注意:申请入籍,并不一定需要枫叶卡。枫叶卡过期,任然可以申请入籍。关于枫叶卡和永久居民权限的问题,请参看续枫叶卡页面。
入籍英语要求
根据新版加拿大入籍法,永久居民申请入籍需要达到一定的语言要求。18-54岁的申请人,必须递交语言水平的证明文件。有以下几类语言证明文件可以用于语言水平要求:
-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,完成了全英文或法文的中学、专上学院、大学以上课程,可以提供学历证明和成绩单作为语言水平证明文件,或;
-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联邦政府政府的语言培训项目LINC/CLIC中听、说完成了等级为CLB4级或以上的课程,可以提供LINC/CLIC证书,或;
- 如果申请人在卑诗省完成ELSA项目并取得CLB4或以上,可以提供ELSA的证书和成绩单,或;
- 如果申请人没有任何证书,需要提交语言考试成绩
- CELPIP-G或CELPIP-G LS取得听力、口语4分以上
- IELTS General口语4分以上,听力5分以上
入籍考试和面试
入籍考试和面试主要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:加拿大选举和被选举权、选举步骤、公民的权利和义务、加拿大社会文化历史和象征、加拿大政治史(包括政治系统和机构)、加拿大地理。
加拿大入籍考试的官方复习资料为Discover Canada: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zenship,该套材料可以直接从移民局网站下载或预定。该材料不收费,不得买卖。
入籍考试和面试前,申请人会收到移民局的通知,告知考试日期。
谁可以帮您申请入籍
新入籍法对申请代理人的要求极为严格。
加拿大移民法规定:只有律师、移民法顾问、魁北克公证人才可以代理收费入籍法业务(包涵续卡和入籍相关的申请和填表)。违反相关条例罚款10万加币和/或5年监禁。
过去的几年当中,我们看到很多申请人委托无证人士或“填表机构”代理的申请遭到了严格的审查并进入了背景调查阶段。很多申请人被误导,导致最终丧失身份,并面临不是陈述和刑事犯罪风险。
以下人士或机构不可以代理移民法和国籍法业务:
- 所有翻译(无论是否持证)
- 教育顾问
- 地产经纪
- 保险代理人
- 银行经理等其他人士无法代理收费移民业务(包涵续卡和入籍,及其相关填表业务)
上述人士不能填表、代交申请、与移民局沟通、跟踪申请,不能协助任何移民相关业务。一旦违法填表和代理移民业务,将被视为不实陈述而拒签。重大不是陈述是刑事犯罪。代理人本人和申请人都将受到牵连。所有合法申请的代理人,必须要填写代理人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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